身处商圣之地,海亮集团秉承“企业越大、责任越大”的发展理念,致力于慈善事业,为社会公益献己之力。浙江海亮慈善基金会于2007年成立,是经浙江省民政厅批准设立的非公募慈善基金会,目前基金会共有基金额1.56亿元,全部来源于海亮集团有限公司捐赠。
2013年开始,海亮集团和浙江海亮慈善基金会在全国范围内累计接收118名孤儿到海亮学习生活,并于2014年底启动慈善公益长期项目——“海亮·雏鹰高飞”孤儿援助工程,对失依孤儿进行持续、系统、广泛地援助,用善心善行,重筑其幸福生活,培养其成长成才,赢得社会广泛赞誉。
根据“海亮·雏鹰高飞”孤儿培养工程援助计划和工作章程,现决定启动2016年度孤儿招募工作,并公告如下:
一、“海亮·雏鹰高飞”孤儿培养工程2016年计划向全国招收孤儿50名左右。
二、“海亮·雏鹰高飞”孤儿培养工程招收对象需同时符合以下三个条件:
1.年龄在3周岁以上18周岁以下;
2.失去父母(父母双亡、失踪;父亡母失踪;母亡父失踪)或是父母对其造成事实上遗弃的;
3.身心健康,品行良好,学习成绩优良或学习能力较强的。
三、浙江海亮慈善基金会将为孤儿提供“衣、食、住、行、医、保、教”全方位培养,高中毕业前的学业将在浙江海亮教育集团完成;之后的高等全日制学历教育根据孤儿本人意愿及其学习成绩最高资助至硕士研究生毕业为止。海亮集团和浙江海亮慈善基金会对援助对象无任何附带回报条件。
四、海亮慈善基金会、海亮教育集团工作组将赴各地招募,海亮集团官网、海亮慈善基金会网站、海亮教育集团网站将同步发布本公告,受理在线申报(邮箱: hlcygf@hailiang.com)。海亮慈善基金会工作组、学校工作组咨询和报名电话(0575-87399822,0575-87067770)全天开通,以便于公众广泛获取信息以及畅通申报渠道。同时,也希望各位热衷于此项事业的社会热心人士和各界朋友相互转告。
五、海亮集团将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法律规定开展本援助项目。
特此公告。
海亮集团有限公司
浙江海亮慈善基金会
2016年3月10日
隐私声明是本网站保护用户个人隐私的承诺。鉴于网络的特性,本网站将无可避免地与您产生直接或间接的互动关系,故特此说明本网站对用户个人信息的收集、使用和保护政策,请您务必仔细阅读
1. 个人资料
1.1当您在海亮教育进行报名登记或参与活动时,在您的同意及确认下,本网站将通过表格填写形式要求您提供一些个人资料。这些个人资料包括:
1.2个人报名谘询资料:如姓名、性别、电话、住址、电子邮件等情况。
1.3请了解,本网站不会将您所提供的资料利用于其它商业目的(本网站用于改善、提升服务质量除外)。
1.4个人资料之披露 当政府机关依照法定程序要求本网站披露个人资料时,本网站将根据执法单位之要求或为公共安全之目的提供个人资料。在此情况下之任何披露,本网站均得免责。
2. 信息安全
2.1本网站将对您所提供的资料进行严格的管理及保护,本网站将使用相应的技术,防止您的个人资料丢失、被盗用或遭篡改。
2.2本网站在必要时委托专业技术人员代为对该类资料进行电脑处理,以符合专业分工时代的需求。如本网站将电脑处理之通知送达予您,而您未在通知规定的时间内主动明示反对,本网站将推定您已同意。唯在其后您仍然有权如下述第3.1.2条之规定,请求停止电脑处理。
3. 用户权利
3.1 您对于自己的个人资料享有以下权利:
3.1.1 随时请求删除;
3.1.2 请求停止电脑处理及利用。
4. 免责 除上述第1.4条规定属免责外,出现下列情况时本网站亦毋需承担任何责任:
4.1 由于您将用户密码告知他人或与他人共享注册帐户,由此导致的任何个人资料泄露。
4.2 任何由于计算机2000年问题、黑客政击、计算机病毒侵入或发作、因政府管制而造成的暂时性关闭等影响网络正常经营之不可抗力而造成的个人资料泄露、丢失、被盗用或被窜改等。
4.3 由于与本网站链接的其它网站所造成之个人资料泄露及由此而导致的任何法律争议和后果。
本网站之保护隐私声明的修改及更新权均属于海亮教育管理集团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