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焦新希望点亮浙商新征程。12月20日,以“改革开放再出发:新征程 新希望”为主题的2018《浙商》年会在杭州举行。海亮集团党委书记冯亚丽受邀出席,并以浙商发展研究院副院长身份为《新时代浙商精神——庆祝改革开放40周年》新书发布揭幕。海亮集团董事长兼总裁曹建国荣获“2018浙商社会责任大奖”;海亮集团旗下浙江海博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荣获“2018浙商最信赖金融机构”;在“《浙商》全国理事会系列服务平台”集中签约仪式上,海亮教育集团获选“《浙商》全国理事会教育服务机构”并获得授牌。
《新时代浙商精神——庆祝改革开放40周年》新书发布
冯亚丽受邀揭幕
新时代浙商精神是在“四千精神”基础上,历经改革开放40年风雨的打磨,从浙商在原有产业基础上积极寻求转型升级、谋求高质量发展的身影中折射出来的品质精神。年会现场,由浙商发展研究院、《浙商》杂志编著的《新时代浙商精神——庆祝改革开放40周年》一书发布,冯亚丽为新书发布揭幕。
“2018浙商社会责任大奖”
推动社会发展过程中勇于担当的浙商代表
“2018浙商社会责任大奖”是由浙商发展研究院(浙商智库)、《浙商》杂志、世界浙商网共同推出。旨在表彰具有社会责任、胸怀担当和人文情怀的优秀企业家,向社会传递向上向善的正能量。评选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根据企业纳税金额、安排贫困人口就业、公益捐赠额、精准贫等综合指标,综合网络投票结果最终决选出获奖人员。
曹建国入选理由
“企业的发展只有与国家命运紧密相连,才能不断做大做强;只有真正造福于人类社会,才能赢得人们尊敬。”
诞生于改革开放浪潮下的海亮集团,坚持以家国情怀、聚才兴善业,在“既讲企业效益,更求社会功德”的发展理念指引下,胸怀全球抱负、承载家国梦想,坚持高质量发展,积极调整产业结构,做大做精做强主业,聚焦教育事业、有色材料智造和健康产业三大领域,致力于为美好生活提供“海亮方案”的伟大宏愿。
海亮集团一直致力公益慈善事业,坚持追求对社会贡献最大化,近年来更是以浙江海亮慈善基金会为平台,情怀桑梓,克己寸心,献己之力,把社会责任落实在日常经营活动和公益事业中。
截至目前,海亮相继推出了“贫困英才培养工程”“雏鹰高飞孤儿培养工程”“励志助学工程”“大病救助工程”“乡村振兴工程”等公益慈善品牌项目,累计为社会各类公益慈善事业捐赠总额超过4.7亿余元。
“《浙商》全国理事会教育服务机构”
服务于企业家高端商群组织
“《浙商》全国理事会服务平台”是依托《浙商》杂志企业家读者群而建立的高端商群组织,自2004年成立至今,逐步成为中国凝聚浙商、服务浙商最大的会员平台之一。在年会现场集中签约与授牌仪式上,海亮教育集团获选“《浙商》全国理事会教育服务机构”并获得授牌。
海亮教育集团入选理由
海亮教育集团是拥有23年办学历史、16年国际教育办学经验、在校中外师生超过6万人的K12民办教育集团。海亮教育集团坚持“精品化、特色化、国际化”的办学定位,秉承“人皆英才、人人成才,让每个生命出彩”的核心理念,为培养具有“中国心、民族魂、世界眼、未来脑、国际范”的创新英才而不断努力!
“2018浙商最信赖金融机构”
服务于浙商企业发展的优秀金融机构
“2018浙商最信赖金融机构”评比是通过读者问卷调研、浙商杂志官方微信及世界浙商网络投票后,由专家委员会客观评价、综合评分而最终确定的,评比内容覆盖产品、管理、业绩、社会责任等,全省三百多家小贷公司,仅四家荣膺2018(第九届)浙商最信赖金融机构,海博小贷能获此殊荣,是社会各界对海博小贷全面发展的充分肯定。
海博小贷获选理由
海博小贷公司作为绍兴地区小贷行业的龙头老大,已累计发放贷款200多亿元,服务客户达5000多户,累计上缴税收达3.7亿元,较好地履行了社会责任,在改善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金融服务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在当地金融市场上树立起了一面光辉的旗帜,走出了自己的特色之路,已经成为当地金融支农支小的重要补充,成为普惠金融的一支重要的生力军。
隐私声明是本网站保护用户个人隐私的承诺。鉴于网络的特性,本网站将无可避免地与您产生直接或间接的互动关系,故特此说明本网站对用户个人信息的收集、使用和保护政策,请您务必仔细阅读
1. 个人资料
1.1当您在海亮教育进行报名登记或参与活动时,在您的同意及确认下,本网站将通过表格填写形式要求您提供一些个人资料。这些个人资料包括:
1.2个人报名谘询资料:如姓名、性别、电话、住址、电子邮件等情况。
1.3请了解,本网站不会将您所提供的资料利用于其它商业目的(本网站用于改善、提升服务质量除外)。
1.4个人资料之披露 当政府机关依照法定程序要求本网站披露个人资料时,本网站将根据执法单位之要求或为公共安全之目的提供个人资料。在此情况下之任何披露,本网站均得免责。
2. 信息安全
2.1本网站将对您所提供的资料进行严格的管理及保护,本网站将使用相应的技术,防止您的个人资料丢失、被盗用或遭篡改。
2.2本网站在必要时委托专业技术人员代为对该类资料进行电脑处理,以符合专业分工时代的需求。如本网站将电脑处理之通知送达予您,而您未在通知规定的时间内主动明示反对,本网站将推定您已同意。唯在其后您仍然有权如下述第3.1.2条之规定,请求停止电脑处理。
3. 用户权利
3.1 您对于自己的个人资料享有以下权利:
3.1.1 随时请求删除;
3.1.2 请求停止电脑处理及利用。
4. 免责 除上述第1.4条规定属免责外,出现下列情况时本网站亦毋需承担任何责任:
4.1 由于您将用户密码告知他人或与他人共享注册帐户,由此导致的任何个人资料泄露。
4.2 任何由于计算机2000年问题、黑客政击、计算机病毒侵入或发作、因政府管制而造成的暂时性关闭等影响网络正常经营之不可抗力而造成的个人资料泄露、丢失、被盗用或被窜改等。
4.3 由于与本网站链接的其它网站所造成之个人资料泄露及由此而导致的任何法律争议和后果。
本网站之保护隐私声明的修改及更新权均属于海亮教育管理集团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