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亮教育
始创
1995
海亮教育
“海亮教育”坚守“为党育人,为国育才”的发展使命,坚持“精品化、特色化、国际化”的办学定位,秉承“人皆有才、人人成才,让每个生命出彩”的核心理念,深度践行特色化分类办学和个性化教育,倾心打造30+高品质小初高学校,30+精品幼儿园,40+人工智能教育机构,及3家特殊教育机构,在校学生超6万人,是中国民办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的引领者。
海亮教育落子三晋大地 ,与山西省柳林县签订学校综合管理服务项目协议

微信截图_20230623083001.png

  6月22 日,海亮教育管理集团与山西省吕梁市柳林县人民政府举行学校综合管理服务项目协议签约仪式。柳林县委书记杨月祥主持并宣布合作项目正式启动,县委副书记、县长燕明星,海亮集团党委副书记、副总裁、海亮乡村振兴集团董事长潘利民分别讲话,县人大常委会主任薛平,县政协主席张兵年等出席。


微信图片_20230623082933.jpg

  根据协议,双方将联合开展乡村教育振兴项目,在学校综合管理、资源共享、课程建设、教研共建、教师培养、考核评价、数字化教育产品等方面开展深度合作。海亮教育将为联盛中学提供学校综合管理服务,助力学校创品牌、质量快提升、科研成样板,努力实现“服务一所学校、树起一面旗帜、孕育一片森林”的教育目标,全面促进柳林县教育事业高质量发展。


  燕明星代表柳林县委、县政府向海亮团队的到来表示诚挚欢迎。他表示,海亮教育是世界五百强企业海亮集团旗下的教育服务品牌,联盛中学是柳林县省级示范高中。通过此次双方开展学校综合管理服务项目,希望海亮教育能将更优的师资力量、更好的办学理念和更强的管理团队带到柳林。县委、县政府将加大教育保障力度,提供高效的服务、优质的硬件设施、良好的教育环境,保障精准教育服务项目顺利实施。


  县教育科技局局长李守勇介绍了合作项目情况。表示教育主管部门一定竭尽全力做好服务保障,希望联盛中学以此为契机,努力创办柳林人民满意的教育。


  潘利民代表海亮集团感谢吕梁市委主要领导的关心和柳林县委县政府给予的信任支持。他表示,这是海亮在山西省落地的第一个教育综合服务项目,也是推进速度最快的项目之一,意义重大。为此提出两个愿景:一是标志性项目要打造出标杆性成果,集成海亮教育优势资源,精准发力、有效助力,毫无保留地为推动柳林教育事业均衡优质发展贡献力量;二是期待双方在农业等领域不断拓展合作,在汾酒故乡、英雄吕梁、大气柳林的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历史进程中,留下更多海亮印记、作出更大海亮贡献!


微信图片_20230623082944.jpg

▲张耀东、朱周刚代表双方

签订学校综合管理服务协议


微信图片_20230623082947.jpg

▲杨月祥宣布合作项目正式启动


  柳林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董建伟,县政府副县长张耀东,县政协副主席刘缠喜,县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负责人,相关学校师生代表;海亮教育管理集团副总裁朱周刚,海亮乡村教育振兴集团副总裁汪旭红等参加。


联盛中学

  创建于2001年7月,是一所封闭式全日制完全中学,占地面积113亩,初高中教学班56个,在校师生2800余人。学校先后获“柳林县高考龙头学校”“吕梁市教学质量优秀学校”“吕梁市文明学校”“山西省德育示范校”“山西省示范高中”等荣誉称号。


阅读原文

法律声明

本网站由海亮教育创设,本网站提供的任何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图表、图象、声音或视频等)的版权均属于海亮教育或相关权利人。未经海亮教育或相关权利人事先的书面许可,您不得以任何方式擅自复制、再造、传播、出版、转帖、改编或陈列本网站的内容。任何未经授权使用本网站的行为都将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国际公约的规定,海亮教育充分保留追究相应法律责任的权利。

隐私声明

隐私声明是本网站保护用户个人隐私的承诺。鉴于网络的特性,本网站将无可避免地与您产生直接或间接的互动关系,故特此说明本网站对用户个人信息的收集、使用和保护政策,请您务必仔细阅读

1. 个人资料

 1.1当您在海亮教育进行报名登记或参与活动时,在您的同意及确认下,本网站将通过表格填写形式要求您提供一些个人资料。这些个人资料包括:

 1.2个人报名谘询资料:如姓名、性别、电话、住址、电子邮件等情况。

 1.3请了解,本网站不会将您所提供的资料利用于其它商业目的(本网站用于改善、提升服务质量除外)。

 1.4个人资料之披露 当政府机关依照法定程序要求本网站披露个人资料时,本网站将根据执法单位之要求或为公共安全之目的提供个人资料。在此情况下之任何披露,本网站均得免责。

2. 信息安全

 2.1本网站将对您所提供的资料进行严格的管理及保护,本网站将使用相应的技术,防止您的个人资料丢失、被盗用或遭篡改。

 2.2本网站在必要时委托专业技术人员代为对该类资料进行电脑处理,以符合专业分工时代的需求。如本网站将电脑处理之通知送达予您,而您未在通知规定的时间内主动明示反对,本网站将推定您已同意。唯在其后您仍然有权如下述第3.1.2条之规定,请求停止电脑处理。

3. 用户权利

 3.1 您对于自己的个人资料享有以下权利:

  3.1.1 随时请求删除;

  3.1.2 请求停止电脑处理及利用。

4. 免责 除上述第1.4条规定属免责外,出现下列情况时本网站亦毋需承担任何责任:

 4.1 由于您将用户密码告知他人或与他人共享注册帐户,由此导致的任何个人资料泄露。

 4.2 任何由于计算机2000年问题、黑客政击、计算机病毒侵入或发作、因政府管制而造成的暂时性关闭等影响网络正常经营之不可抗力而造成的个人资料泄露、丢失、被盗用或被窜改等。

 4.3 由于与本网站链接的其它网站所造成之个人资料泄露及由此而导致的任何法律争议和后果。

本网站之保护隐私声明的修改及更新权均属于海亮教育管理集团有限公司。